2008年5月15日 星期四

管理委員輪值制度?

目前社區許多管理制度均尚未步入正軌, 為了加速轉變的過程, 我個人覺得似乎初期管理委員可以用輪值的方式, 每天晚上在總幹事下班前, 到社區辦公室看看今天有沒有發生甚麼事情? 有沒有正常巡邏? 外出是否據實填寫外出單? .... 等事情。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

4 則留言:

B12 提到...

輪值是一個不錯的提議
然以目前"尚未完成交接的管委會"要要求總幹事似乎很難
因為我們的會議紀錄未公告
而總幹事的巡邏亦僅僅是"書面記錄"
且外出登記本制度亦不知有無告知
所以輪值制度目前很難發揮作用
但這絕對是我們未來一定要做的事

YKLee 提到...

用 "尚未完成交接" 這個理由來讓新的管委會無法運作實在是令人無法苟同, 我個人的看法是只要選定時間, 新舊成員一起出席, 將資料交接清楚, 不就這麼簡單嗎? 若要用尚未到主管機關登記新委員名單, 無法律依據, 讓交接無法順利進行, 我實在無法接受。

嫉惡如仇C9 提到...

我贊成!
對了.........
下次開會時間?

我已經準備好了 要我做的文件!
外出本
巡邏單
.....
等等

機車大神 提到...

本人贊成.事在人為.為了社區好.總幹事很重要的.所以更要關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