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又一次失職的總幹事

社區電梯於前天早上進行維修

但是

在每部電梯維修停止運轉的同時

總幹事 並未將每樓的安全門打開(他擁有安全門的鑰匙)

目前 安全門設定在 只能從每戶梯廳往外 無法從安全梯往內

導致 有住戶被困在樓梯間 無法進入其住家樓層

失職!

要他何用.......本人願意發起社區連署

提議「要求全鴻撤換總幹事


C9 黃明俊

3 則留言:

機車大神 提到...

總幹事再社區服務這段時間了.有功勞也有苦勞.這是無法抹殺.當然也為社區製造了滿多不必要的困擾.社區最近的風風雨雨我想有關心的社區運作住戶應該清楚.不在陳述
總幹事.這段期間的表現.我想去留問題.這次的委員.會給大家一個合理的交代

F7 提到...

等核准文下來管委會正式開會時,會再請全鴻陳協理列席會議相互協調,相信陳協理知道這次臨時區大總幹事所捅的錯是涉及法律層面,她或者是他?各自心中應自有定奪才是!大家稍安勿躁!

YKLee 提到...

其實不用等公文核備下來, 管理委員選出來就正式生效, 具法律效力, 這是蘆洲市公所工務課張小姐說的。

有些社區根本也沒有去報備, 照樣具備法律效力。

我們社區之所以去報備的原因是土地銀行要變更社區財委的印章規定要看到公文, 所以目前管委會是可以正式開始運作, 具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