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8日 星期三

關於中秋活動部份無收據之費用支出說明:

中秋活動本有烤肉項目,後因颱風取消。
故於九月十六日召開臨時會,決議於二十日補辦,烤肉改以增加自助餐點來辦理。
,當時本人提議如路口的炸雞腿、雞翅等,及必勝客披蕯,
主委建議八方雲集的鍋貼、及冰塊,監委建議集賢路口的花枝羹,
當時本人提及攤位購買可能無法開立發票或收據,會中經過委員討論,
因時間緊迫(離活動僅剩三天)又必須確定物品項目,故認係專案支出,
如無發票或收據,則據實報帳即可。會中並決議必須於十八日公告餐點明細,
也就是說我只有一天時間必須將所有餐點定案。同時考量到如果炸雞塊、雞翅等
向肯德基訂購費用高達2~3倍且量又不多,跟管委會決議的金額差距為大,
因此不予考慮。當制度與現實無法兼顧時及情況緊急時,敬請體諒!
如帳目上有一分不實之處,本人願負全責,歡迎察訪。
另此係突發狀況,爾後會避免發生。

3 則留言:

midori 提到...

請您將會議記錄貼出
眾委員通過.當然沒問題
若以後沒根據這就會衍生問題

您只是跟我說有部分沒收據
我一頭霧水.
要我簽名我就會有疑慮.

中秋支出款項都還沒看過你就已公告
更讓我有些莫名....

會中決定何餐點我無異議
我只是照先前會議記錄決議做事不想做違反先前決議之事
若有特例當然眾委員在會議中說通過即可
但請紀錄清楚以免事後有爭議

請將每次會議記錄、臨時會議記錄等等...確實貼上

F7 提到...

歡迎熱心住戶在管委會開會時到場旁聽蒞臨指教...

YKLee 提到...

我是覺得這種突發事件以後還是會發生, 避免不了, 不然怎麼叫做突發事件。

既然事情已經在管委會討論過如何處理, 如果這件事情關係到財務委員, 財務委員當天有事請假沒有出席, 建議總幹事在會議後, 還是找時間知會一下財委委員, 讓財委進入狀況。

其他類似事情也一樣, 我相信有事沒有出席的相關委員, 在被告知的時候, 應該都會認可委員會開會時共同的決議才對。

平時大家可能都有工作, 並不會主動注意到這些細節。如果少掉告知的動作, 最後就會像這次一樣, 財委沒有進入狀況, 要整理帳務時, 當然是一頭霧水。

最後, 導致好像為明明為社區做了好多事, 怎麼還是有人有意見, 感覺就會很不好。

社區的運作一切都還在起步, 大家也都還在學習相互間溝通意見的模式。網路上的發言, 有時候拿捏會失準, 大家也別太在意, 我相信大家的出發點都沒有惡意, 都是為社區好。

既然是社區, 住戶自然就多。大家一定都會有自己的優點,把這些優點集合起來,社區要辦什麼活動就都沒問題。相對的,也一定有缺點,只要不要對其他住戶造成很大的困擾,大家盡量也不要一直去凸顯缺點。我們不是一直都是這樣對待自己的好朋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