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登峰榮華社區
2008年5月31日 星期六
[公文] 北縣蘆工字第 0970013773 號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這就是全鴻管理公司嚴重失職的最佳證據。
2008年5月31日 晚上7:00
嫉惡如仇C9
提到...
既然第二屆不合法
那跟全鴻所簽的約.....應該有所爭議吧!
2008年6月2日 凌晨2:28
匿名 提到...
既然你們說第2界不合法
為甚麼不當初選好就說
都選那麼久了才再說
2008年6月2日 晚上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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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這就是全鴻管理公司嚴重失職的最佳證據。
既然第二屆不合法
那跟全鴻所簽的約.....應該有所爭議吧!
既然你們說第2界不合法
為甚麼不當初選好就說
都選那麼久了才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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